『锦绣金陵讯』从7月1日起,轻型汽车达到“国Ⅲ”标准才能在我市上牌,外地转入本市的车辆必须达到“国Ⅲ”才能过户;经销商不得销售不达标车辆———环保部门昨天提醒相关市民和经销商,提前做好相关准备。
按照规定,从2008年7月1日起,凡在我市购买的最大总质量不大于3.5吨的新轻型汽车,在本市初次注册申领车牌时,必须通过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控制要求(“国Ⅲ”标准)查验,排放标准低于“国Ⅲ”标准的“国Ⅱ”或“欧Ⅱ”车辆,将无法领取牌照。
这项规定早在2005年4月和5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就已经明确。鉴于公告所涉及的轻型汽车排放达到“国Ⅲ”标准的具体起始日期为今年7月1日,公告发布日和规定实施日相距3年,为此,环保部门提请需要在本市经销、购买新车的部门、单位和个人,务请检查车辆的排放达标情况。对于外地转入本市的二手轻型汽车,依据南京市相关规定,视同新车排放控制标准,必须达到“国Ⅲ”标准方可上牌。如遇有关车辆排放达标情况的不明之处,请咨询“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”。环保部门同时提醒各级经销商尽早处理不达标车辆库存。
| · | 五一有交通管制 驾驶员注意驾驶绕行 | 04-28 |
| · | 韩星Rain闯好莱坞成配角 美国首映无人认识 | 04-28 |
| · | 奥兰多澳洲会女友爸爸 情侣亮相大秀甜蜜( | 04-28 |
| · | 伊丽莎白赫莉超低胸现身柏林 反对用电脑P | 04-28 |
| · | 杨超成透露女儿将返港 不过问杨永晴感情状 | 04-28 |